第七章 金三爺
錦衣衛北鎮撫司诏獄。
自洪武爺開國以來,便在錦衣衛北鎮撫司下設诏獄。诏獄隻關犯了欽案的欽犯。
诏獄中的犯人,随便揪出來一個,獲罪之前至少也有一頂正五品以上的烏紗。
诏獄的深處,有一間三丈見方的“真話房”。錦衣衛審訊欽犯,都是在真話房中。
此刻,真話房内坐着三個人。
一個是前任禮部右侍郎萬安良。一個是錦衣衛十三太保裡的老三——管獄千戶金萬貫。另一個,則是賀六。
賀六上下打量着眼前的這個“大清官”。隻見萬安良瘦骨嶙峋,長得一臉清官相。
旁邊坐着的三爺金萬貫吮了口紫砂壺裡的雨前新茶,對萬安良說:“萬大人,咱們開始把。”
金萬貫是整個錦衣衛中最出名的審訊高手。真話房的一側,擺着一個木架,木架上有大大小小共四十六件刑具。金三爺審訊卻從來不屑使用那些刑具。他曾酒後在指揮使陸炳面前誇下過海口:世間最厲害的刑具,是老三我的這張嘴!
五十歲的金萬貫,正是憑着自己揣度人心的審訊功夫,在二十五年時間裡從一個力士,一步一步爬上了千戶的高位。
除了精通審訊之道,金萬貫還是一位理财高手。
錦衣衛衙門裡,存在一個小私庫。平日裡錦衣衛的賞銀,就是從私庫中支取。金萬貫善于理财,指揮使陸炳幹脆把私庫交給了他去管。
金萬貫看了看案卷:“萬大人,此刻我還是叫你一聲大人。因為你尚未認罪,在我心裡就不算是罪官。”
萬安良冷笑一聲:“我是無罪之人,自然無罪可認。”
金萬貫點點頭:“那是,萬大人是清流領袖,京城之中,有誰不知萬大人的清廉之名?在香稅銀裡動手腳這樣的罪名,實在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r*酷^|匠網~_首發R0◇#
萬安良義正言辭的說道:“上差看來是明白人。香稅銀,本來就是說不清,道不明的一筆糊塗賬。嚴首輔想以此定我的罪,就好比是當年秦桧給嶽飛安上一個莫須有的罪名。”
金萬貫站起身,伸了個懶腰:“是啊,莫須有的罪名而已。今天我在這兒審訊大人您,實在是走走過場。一個清官——有什麼好審的呢?”
一旁的賀六知道,金三爺又要玩那套欲擒故縱的審訊把戲了。萬安良如何貪污了十幾萬兩銀子,招不招供跟賀六沒多大的關系。賀六唯一關心的,是萬安良如何将銀子悄無聲息的熔成四根大銀柱!
金萬貫開始跟萬安良拉起了家常:“萬大人,我調看了你在吏部的檔案。很有意思。我做了二十五年錦衣衛,您也是二十五年前考中進士進入官場。二十五年裡,我曆任力士、校尉、小旗、總旗、試百戶、百戶、副千戶、千戶。您曆任縣令、府通判、禮部主事、禮部員外郎,而後外任知府,又調回京做了禦史,由禦史升為禮部侍郎。呵,我與大人都是一步一個腳印,苦巴巴的熬資格坐上的如今的位子。”
萬安良擺擺手:“呵,有什麼用呢?我做縣令時,是出了名的清廉縣令,做通判時,是出了名的清廉通判。。。。一直到今天,我敢說,我是六部堂官之中,最清廉的一個!”
金萬貫點頭:“沒錯!我們抄您的家,竟發現您的米缸裡,盡是糙米!我們甚至查訪了你家附近賣肉的幾個肉鋪。他們告訴我們,萬侍郎家裡——一年也就吃上一兩回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