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槍不行 狗到手
飯桌上,當聽趙軍開口說要借這把56式半自動步槍,拿回家去玩幾天時,在他左右的婆媳二人雙雙臉色一沉。
趙春把手中筷子往飯桌上一撂,開口就問:“軍,你要幹啥啊?”
趙軍面不改色,笑道:“我就借着玩幾天,玩完了就給大爺、大娘送回來。”說着,趙軍又把目光轉向了胡三妹。
要說這老周家,從趙軍的姐夫周建國開始往上數,都不是一般的人物。
周春明自然是不用多說,而周建國的爺爺,那可是參加過兩萬五千裡征程的老戰士,思想相當的過硬。
後來老爺子機緣巧合之下,帶着家小來到這邊安家落戶,他為自己兒子選了個目不識丁的農家丫頭當媳婦。
而這個當年的農家丫頭,就是胡三妹。
按老爺子的話說,取妻當取賢。
所以啊,别看胡三妹是個農村婦女,可就連趙軍都知道,自己大姐的這位婆婆那是特别的明事理。
前世趙春嫁來周家,從進門那天開始,一直到老太太過世,婆媳倆從來就沒紅過臉。
不光如此,這胡三妹辦事還敞亮,平日裡勤儉持家,但隻要有客人登門,家裡有什麼好吃的,胡三妹都讓客人敞開了吃。
趙軍記着上一世,不管是他,還是他的兩個妹妹,每次來永勝屯看大姐,胡三妹都不讓他們空着手回家。
所以,在趙軍看來,這56式半自動也就是公家之物。否則的話,以胡三妹的性格,自己借走個三年五載都不成問題。
但趙軍卻是忘了,槍乃兇器。
他知道自己是重生者,槍法如神。
可趙春跟胡三妹不知道呀。
你是成年了,但二十歲的大小夥子,做事哪有穩當的?
拿着槍,打着人了怎麼辦?
不打别人,傷了自己又怎麼辦?
這不光是作為親姐姐的趙春擔心,就是胡三妹也怕趙軍拿了槍再出什麼事情。
不說别的,這趙軍是她兒媳婦的親弟弟,這槍是從她們周家借走的,要是因為這槍出了什麼事,周家能不落埋怨麼?
“吃飯,吃飯,别說沒用的。”趙春推了趙軍胳膊肘一下,沒好氣地對他說了兩句。見趙軍不動,趙春怒道:“我跟你說,你可别惹我生氣啊。”
“吃,吃。”趙軍知道這槍是借不走了,但他也不能和大姐置氣,當先伸筷子夾起一條炸細鱗魚,放在了胡三妹的碗旁。
趙軍笑道:“我大娘炸的魚,一看就好吃。”說完,又夾起一條給了趙春,“大姐别生氣,我不借了還不行麼?”
見趙軍如此懂事,趙春的火瞬間也就消了,她回給趙軍夾了一條魚,繼續數落道:“你一天好好的,眼瞅着就上班了,怎麼一點都不定性呢。”
趙軍也不頂嘴,隻夾起魚咬了一口。
這細鱗魚肉質極好,而且全身隻有一根大刺,嚼在嘴裡香氣四溢。
胡三妹咬了一口魚,心想趙家大小子來給自己家送肉,而且又是第一次開口借東西。
雖然說那槍是說啥都不可能借的,但絕對不能讓趙軍就這麼回去。
想到此處,胡三妹突然想起了屋外院子裡的那條大青狗。
在農村,家家戶戶沒有不養狗的,養狗主要是為了看家護院。
而養狗專為打獵的,有,但是不多。
老周家無人愛好打獵,養狗純是為了看家。
以前,他們家養的是條黃母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