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疏都寫好了,這說明丫的李程新早就做好翻船後明哲保身的準備了。
他這個同知,是二把手,你可以理解成副知府。
官場的常規操作就是,出了問題,找人背鍋,一般來說是二把手背鍋,也有一把手下課的時候,但大多數是二把手。
而這一次,顯然,李程新反擊了,而且是強勢反擊。
張時俊完全沒有反應過來。
他怒道:“李大人,你皿口噴人!你……”
崇祯直接打斷了他,怒道:“閉嘴,讓他說下去!”
張時俊一臉驚恐,把頭埋起來,全身冷汗如瀑。
李程新繼續道:“陛下,臣早就收羅了張時俊貪污的證據,杞縣餓死人的事情,也是張時俊壓下來,不讓上報,他還威脅我們,威脅所有在場的官員,說隻要我們亂說一個字,就罷我們的官,要我們的命!”
崇祯問道:“他一個知府,有什麼權力罷你們的官?”
這就要說到行政權、軍事權、人事權、司法權這些了。
大明朝的各項權利都是分開的,就是為了防止地方尾大不掉。
知府這種是行政長官,管民政,沒有軍事權,有少量的司法權,例如審民事糾紛案之類的。
但絕對沒有人事權,所以沒有權力罷另一個官員的官位,即便對方是他的下屬。
如果他不滿,最多是上報吏部,由吏部提交調任或者罷免申請到内閣,内閣票拟,司禮監簽字。
而四品以下的官員,是吏部可以直接任免的,甚至不需要提交内閣。
這是一套完善的人事流程。
所以說,吏部尚書是六部之首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而實際上這一套流程其實已經很完善,它能非常好的轄制住地方官員的擅權。
但也有例外情況,例如吏部中有人出了問題。
李程新道:“陛下,開封府同知已經在三年内,換了三個了。”
崇祯眉頭皺了起來,同知是五品官,四品以下的官員,吏部可以直接任命,四品以上的官員還需要提交内閣。
畢竟内閣和皇帝都有一大堆的事情,如果全國官員的任命都需要皇帝和内閣來,得累死。
這也合理。
但是,不合理的是,開封府同知三年内,換了三個!
這顯然是吏部換的。
人事權是非常敏感的權力。
崇祯陰沉着臉:“這是為何?”
“臣前面的兩任,都是因為不配合張知府,所以被調走了。”
“胡說!隻有吏部有這個權力!”
“陛下恕罪!”李程新連忙把頭埋下來,不說話了。
崇祯的目光釘在張時俊的身上:“張大人,是吏部的誰?說!不說朕就把你全身的肉一刀刀剮下來!”
張時俊吓得打了個寒顫,連忙道:“陛下,臣是冤枉……”
“駱養性,給朕狠狠的打!”
“遵旨!”
錦衣衛動作利索,駱養性一上來,直接就把張時俊的小拇指錘成一灘肉泥,疼得他差點沒有當場暈死過去。
其他的官員吓得把頭埋在地上,一動不敢動。
“說!”
“陛下,臣說,是吏部文選司主事楊之行,是他……陛下饒命……”
崇祯翻身下馬,走到張時俊面前,在他身邊走了兩轉,道:“好得很啊!你一個知府,敢勾結吏部的人濫用人事職權!你是怎麼做到的?”
張時俊:“臣……”
“耗羨,陛下,耗羨和加派!”
一邊的李程新還不忘記在這個時候再捅張時俊一刀。
其他官員見張時俊基本就玩完了,也連忙出來添油加火:“陛下,臣等是敢怒不敢言啊!”
狗屁!
千萬不要被這些官員給騙了,他們一個個都不是什麼好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