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類似于《少年包青天》、《大宋提刑官》、《名偵探狄仁傑》、《施公奇案》此類的探案劇,唐甯前世看過不少,但親身經曆電視劇中的劇情,兩輩子都是第一次。
這是一件人命案子,古往今來,涉及到人命的案子,都是不得了的大案。
而且在這件案子上,自己的便宜嶽父遇到了麻煩。
唐甯昨天晚上就看完了所有的卷宗,案情其實并不複雜,也沒有多麼的曲折離奇。
死者是城外一個小有家産的員外,一個月前,被發現死在了自己的家中。
經過了捕快們多日的排查走訪,最終嫌疑被鎖定在死去趙員外的女婿身上。
趙員外膝下無子,和亡妻隻有一女,趙員外若是死了,家産自然要被女兒女婿繼承,按照常理來說,趙員外的女婿,這位叫做徐傑的男子,有足夠的殺人動機,但問題是,趙員外死的那天晚上,徐傑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他那天晚上在和朋友喝酒,很晚才回去。
案件查到這裡,按照以往的慣例,隻要對那徐傑嚴刑逼供一番,以這個時代的刑訊手段,除非是心智極堅之輩,若趙員外真是他殺的,用不了多久,人犯便會忍不住招供。
這也正是他那位便宜嶽父的麻煩所在。
自從他因為嫁女兒的事情得罪了靈州刺史之後,對方就視他為眼中釘肉中刺,就等着抓他的把柄。
這件案子是在永安縣發生的,涉及到人命大案,刺史大人嚴令永縣縣令限期破案,這無可厚非。
同時,朝廷這兩年整治酷吏,嚴令禁止地方縣衙濫用重型,屈打成招,一經發現,絕不輕饒。
因此,在審判重案大案的時候,是會有地方百姓站在堂外觀摩的,一旦動用重刑,衆目睽睽之下,違反朝廷禁令,靈州刺史便有了足夠的理由動他。
但若是不用刑,找不到證據,犯人是肯定不會招的,轄下出了人命案子,遲遲抓不到兇手,靈州刺史又有了理由動他。
自己這位嶽父,還真是作孽啊……
唐甯歎了口氣,心中為他的便宜嶽父默哀一句,提筆開始記錄。
公堂之上,鐘明禮臉色陰沉無比,看着堂下的男子,問道:“徐傑,你說你那天晚上在和朋友喝酒,當夜除了你們二人之外,可還有其他人證?”
那男子跪在堂上,面露苦色,高聲道:“回大人,那日小人在王二家喝酒,身邊除了王二之外,就再也沒有其他人了。”
鐘明禮看着跪在徐傑身旁的另一人,問道:“王二,徐傑說上月十五的晚上,你們二人在你家中飲酒,他直到子時才離開,可有此事?”
不等王二回答,他便再次提高了聲音,說道:“你想好再說,人命大案,包庇人犯,按同罪論處!”
跪在地上的王二身體哆嗦一下,看了身旁的徐傑一眼,顫聲道:“回大人,小人所言,句句屬實,還望大人明察!”
“好,那你告訴本官,你們那天喝的是什麼酒,下酒的是什麼菜!”
“喝的是自家釀的米酒,下酒的是二兩豬頭肉……”
……
角落裡,唐甯看着跪在堂下的二人,微微搖了搖頭。
他昨天已經通宵看過所有卷宗了,老丈人的這個問題,已經問了無數次,但這徐王二人,顯然事先串供過,根本問不出什麼來。
又或者,這徐傑根本就是被冤枉的,如果是這樣,這件案子,可就更棘手了。
他放下筆,揉了揉肚子,感覺有些餓。
這都審了快一個時辰,案情一點兒進展都沒有,飯點都過了……
他不揉還好,這一揉,肚子頓時又發出一陣“咕噜噜”的聲音。
案情本就進入瓶頸,縣令大人面沉如水,其他人也戰戰兢兢,不敢發出一點聲音,唐甯肚子叫的聲響就格外明顯。
鐘明禮的目光望向角落,和唐甯的眸子對上。
自從經曆過上次極緻的饑餓之後,唐甯就變的特别怕餓,他有些擔心嶽父大人再這麼拖下去,會不會連下午飯都錯過?
案情再次陷入僵局,鐘明禮心中本就煩悶,早上不知道吃壞了什麼東西,腹中也是一陣翻江倒海,看了看唐甯,說道:“本官出去一會兒,剛才有什麼地方沒有記錄,你現在可以再問他們二人。”
說完,便捂着肚子,匆匆離開。
唐甯随時可以回放記憶,并沒有什麼要問的,但還是拿了紙筆,從角落裡走出來。
兩邊站着的衙役看着走出來的唐甯,臉上露出古怪之色。
鐘縣令家裡的這位書呆子姑爺,他們都有所耳聞,傳言他為人死闆,隻知道死讀書,整日把自己關在房裡,對鐘小姐那樣的美人也視而不見……
又有傳言,鐘家姑爺之所以對鐘小姐如此冷落,是因為早上硬不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