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陳彬手中的錘子落地。
法院瞬間陷入一片寂靜,所有人都神情呆滞的楞在原地。
就連被告此時也沒有功夫去理會為什麼律師還能有叛變一說的,而是神情呆滞的盯着台上那個滿臉不耐煩的法官。
他也不是第一次來了。
這次的過程是不是太快了一點。
原告那邊律師還沒講話呢,就開始判刑了?
犯罪過程都沒梳理呢,就判刑呢?
不是至少得問一下他是否認罪嗎?他都已經想好拒絕認罪然後二訴時換個好點的律師了,結果就直接判刑了?
這合流程嗎?
一時間他滿腔憋屈竟無處發洩。
...
而陪審團上的其他八個人,也齊齊神情呆滞的望向坐在中央的兩個團長。
陪審團陪審團,之所以叫陪審團,就是因為他們他媽的是一個團體!
按照往常規矩,不是應該他們十個人商量一下再下結論嗎?
然後現在你們兩個團長就直接定性了?
雖然...兩個團長一緻同意确實不用他們再發表意見。
可是至少得象征性的讓他們說幾句話吧?
難不成他們真就過來當擺設了?
...
就連一旁的法警也滿臉懵逼的望着台上的法官。
出門左拐槍斃是個什麼意思?
是他們理解的字面意思?
往日就算立即執行死刑也得延遲至少三天,給犯人一點基于人道主義的關懷。
最後再讓廣大市民通過投票選擇死刑方式,是電椅,注射毒劑,還是槍斃。
現在是什麼意思?
連刑場也不去了?也不押送到監獄等待最終審判了?
直接就出門左拐槍斃了?
可就算執行槍斃,也輪不到他們法警啊,就算法警上,也得選一個執行者啊,畢竟執行槍斃的人有兩周的帶薪休假和一筆獎金啊。
...
就連原告律師,此時也停下了手中翻找文件的動作,眼神懵逼的望着台上法官茫然好久後,才下意識的開口道。
“那個,要不我先闡述一下他的犯罪事實?”
“然後等被告律師辯駁一下?”
他總感覺自己不說點什麼,原告給的這律師費,他拿的有點心裡不踏實。
“不用說了。”
吳一德整理了一下手中的文件,在桌子上磕了一下,整整齊齊的扔在一旁的垃圾桶裡。
“罪不可赦,處以死刑乃合情合理且合法。”
“哦...”
原告律師茫然的點了點頭,某個瞬間他突然懷疑自家的委托人是不是高價收買了對方律師。
這價格開的肯定不低。
畢竟一個被告律師法庭上當成指證自家的委托人,并且直接建議死刑,這事兒要是傳出去,這被告律師的職業生涯基本就到此結束了。
沒有人會找這麼一個人當自己的律師,除非覺得自己死的太慢。
這時。
那個被告才反應過來,神情難以接受的大吼道:“不服,不服,我要申請二訴!我要二訴!”
陳彬微微皺眉望向被告身後的一衆法警:“我說拖出去出門左拐槍斃,都聾了嗎?”
一衆法警滿臉無奈的互相對視了一眼,沒有講話。
這時,他的助理才急忙跑到台上,趴在他耳邊小聲道:“陳法官,這些法警都沒帶槍的,要想執行死刑,需要先押送到刑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