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性别、年齡、籍貫……”董超開始了發問。
那案犯一直在苦笑着,他很慵懶的回答道:“杜國慶,男,二十九歲,海城人!”
董超點了點頭,又問道:“知道自己犯了什麼事兒嗎?”
杜國慶一直保持着那種笑容,他很平靜的回答道:“知道,倒黴呗!在車上稀裡糊塗的撿了個女的,說不清道不明,就讓你們給帶到這兒來了!”
“撿的?你的運氣還真不錯啊!”董超冷笑着嘲諷道,他繼續發問:“現在我來告訴你,那個女的不是暈車,而是被人下了迷藥,以至于神志不清!你有什麼要說的嗎?”
“之前的那些警察都告訴我了!”杜國慶歎了口氣,他愁眉苦臉的問道:“可我就納悶兒了,你們不去抓那些下迷藥的人,把我抓起來幹嗎?”
荊輝笑了笑,問道:“你的意思是……這件事跟你沒有絲毫的關系?”
“本來就沒有關系!”杜國慶很肯定的回答道:“警察同志,我都說了很多次了,我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你不知道?”董超帶着嘲諷的語氣問道:“那我就想不明白了,那姑娘是自己爬到你背上去的?”
杜國慶訴苦道:“我都說了多少遍了!可你們就是不相信我!”他仰着頭,裝模作樣的回憶了一下,開口說道:“我和那個姑娘根本就不認識!那天我剛要下火車,看到那個姑娘倒在那裡不省人事,我還以為她是暈車呢,就把她背下了火車,就這些!”
“哈哈……”荊輝嘲笑道:“這麼說,你還是學雷鋒做好事了?”
杜國慶颔首微笑道:“謝謝謝謝!算不上什麼做好事,舉手之勞,助人為樂嘛!”
“可是那姑娘說她不光認識你,你還在火車上幫她補辦過卧鋪票,這個你作何解釋?”董超繼續發問道。
杜國慶兩手一攤,很無奈的叫苦道:“這不是開玩笑嘛!連我自己都是坐硬座過來的,怎麼可能幫别人補什麼卧鋪票?肯定是她認錯人了!如果她非要賴着我,那我有什麼辦法?!”
董超又發問道:“好吧,那你說說,如果那天警察不把你攔下,你打算如何安置那個姑娘?”
“這個簡單!”杜國慶一本正經的說道:“我原打算等她的身體恢複一下,就送她回家啊!”
“警察讓你站住,你跑什麼?”董超厲聲問道。
杜國慶顯然對董超的語氣很不滿意,他斜瞅着董超,很不屑的回答道:“緊張了呗,怕自己說不清楚。”
荊輝不陰不陽的笑着,問道:“哎,出火車站的時候,你不是還跟民警說那是你對象嗎?怎麼現在你倒說不認識人家了?怎麼回事兒?這麼快就感情破裂啦?”
杜國慶白了荊輝一眼,懶洋洋的應道:“當時我是說她是我對象,我就随口那麼一說,不那麼說我也說不清楚啊!”
一直在後面黑暗處不動聲色的林皓陽,這時候走到了明處,他很淡定的問道:“杜國慶,我們按照你提供的身份資料,對你的身份進行了查實,真正的杜國慶本人我們已經找到了,你根本就不叫杜國慶,你隻是盜用了他的身份。你能告訴我們,你的真實姓名嗎?”
杜國慶看了林皓陽一眼,慵懶的回答道:“我就是杜國慶,一直是!”
“可是你那些所謂的家人、鄰居都不認識你,這個你作何解釋?”林皓陽繼續追問道。
杜國慶露出一個詭異的笑容:“如果不是他們把我忘了,那肯定是我自己記錯了。”說着,他擡起戴手铐的手,點了點自己的腦袋:“我這裡不太好用,經常會忘記一些東西。”
又開始裝瘋賣傻了!林皓陽真想過去抽他兩個嘴巴,他沒想到,這次的提審,竟然還讓他遇到了一個跟自己同病相憐的“病友”?!
林皓陽強壓着怒火,又問道:“我聽你的口音,應該是咱們濱城本地人吧?”确實,盡管杜國慶一直在掩飾着自己的口音,但是這絲毫沒有影響林皓陽的判斷,俗話說:鄉音難改……
杜國慶嬉笑着辯解道:“這有什麼?在外面奔波的久了,口音也變雜了,我東北話和四川話說得也不錯呢,可我就是海城人!”
林皓陽逼視着杜國慶,語氣平和的說道:“那好!我暫且還叫你杜國慶,但是你不要再抱有任何的僥幸心理,我實話告訴你,你的同夥兒都已經落網了,并且對你做了指認!”
“是嗎?!”杜國慶不屑的說道:“我想,那些人一定是認錯人了,或者是想陷害我。不過……”他用雙手又點了點自己的腦袋:“也可能是我自己不記得了。”
“少他媽跟我來這套!”荊輝一聲暴喝,罵道:“你以為自己是個什麼東西?在我們面前,你混充什麼大尾巴狼!”
荊輝拍着桌子上的那些審訊材料,譏諷道:“你自己瞅瞅你幹得這些破事兒!一點兒技術含量都沒有,根本上不了台面啊!說白了,你隻不過就是個下三濫的雜碎!除了臉皮厚點兒,你還有什麼?就你這号雜碎,連遺臭萬年的資格都沒有!幹下的事兒不敢認,你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敢說!咋了?知道丢人啦?怕污了祖宗的名聲?”
也許是荊輝的話觸到了杜國慶的痛點,他很尴尬的撇着嘴笑了笑,幹脆閉上眼裝死了!
林皓陽暗罵道:這孫子夠狠!杜國慶在用“自己的腦子有問題”做借口,逃避審訊。并且,他很有可能會在以後的審判過程中,利用這一點來逃避法律的制裁。看來短時間内,在他身上不會獲得什麼有價值的東西了。
其實,隻要再給林皓陽一點時間,他完全有把握撬開杜國慶的嘴,但是從目前的态勢上來看,林皓陽不想在他身上過多的浪費時間了!
杜國慶被民警帶下去以後,林皓陽要求馬上提審一下那個女犯罪嫌疑人。
林皓陽已經在之前了解過那名女案犯的基本資料:姜美娣、女、漢族、現年二十九歲;祖籍在河東省某農村,家境貧寒;前些年跟随打工浪潮湧進了南方某特區,沒有經受住金錢的誘惑而沉淪,去了某個全國知名的娛樂連鎖店,成了一名賣春女;
五年前,姜美娣“從良”後回到了家鄉,本打算開始平靜的生活,但是很不幸,她父親的一場大病耗費了她大部分的積蓄;父親去世之後,姜美娣來到了距離濱城六十公裡的海城市,重操舊業;
當初姜美娣之所以選擇去海城,是因為她還另有目的,她想去照顧她唯一的親人:正在海城上大學的弟弟;她一直對弟弟隐瞞着自己的“工作”,謊稱自己是賓館的業務經理。
三年前一次很偶然的機會,姜美娣認識了前去“夜總會”嫖宿的杜國慶,兩個人很快就打得火熱。不久之後,姜美娣就淪為了杜國慶的情婦,也随之成為其犯罪團夥的主要成員。
在姜美娣的口供中,有這樣的一段話讓林皓陽百思不得其解,姜美娣供述:“我很愛他(杜國慶),我覺得他就是我的依靠,我也知道他可能隻是在玩弄和利用我,但我就是願意相信他。他說等攢夠了錢就娶我,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我還是願意相信他!”
林皓陽無法理解的是:兩個令人唾棄的人販子之間,竟然也會産生愛情?并且,既然姜美娣将杜國慶視作是“真愛的依靠”、死心塌地的愛着他,那姜美娣為什麼還要出賣他、指證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