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人采集水晶珊瑚用了十二天,收集了差不多九千多塊,到了最後兩天,采集量明顯下降,差點不滿百。
石角魚的魚卵,差不多也就是一百九十多枚,不足兩百之數。
有些人收起來一下水晶珊瑚和魚卵,不打算全部交易。
狩獵隊也不勉強,收取兩成的抽頭就是了。
這也是無盡之海的慣例,你發布任務沒說東西有多麼重要,别人就有資格自留一些。
事實上,大部分的修者還是去狩獵了。
此地雖然是無盡之海深處,但是因為有距離水面不遠的暗礁群,所以還是有不少靈獸的,正經是荒獸不算特别多。
當然,這裡的資源比較豐盛,偶爾也會有金丹妖獸來打個牙祭什麼的,就在這十二天裡,就先後出現了兩隻金丹妖獸。
第一隻妖獸是一隻章魚,本體有一平方公裡大小,結果被戰舟打得重傷,常真人帶着狩獵小隊追殺近萬裡,終于将其擊殺。
第二隻妖獸是青亞蛟,這家夥神通廣大,雖然是重傷而逃,但是也打死打傷多人。
正是因為擔心這家夥去搬救兵,狩獵隊在第十三天頭上召集齊人手返航了。
這跟他們的計劃相差不大,原本打算在這裡待十五天,但是十二天頭上,基本上也采集不到太多水晶珊瑚和石角魚卵了,如果沒有青亞蛟出現,剩下的三天估計主要也是狩獵。
馮君對這個結果也很開心,他來就不是為了狩獵,隻是想熟悉一下地方,而且現在回去,時間也剛剛好,去找陰魂大佬。
在這十二天的時間裡,他依舊是我行我素,采了兩塊水晶珊瑚之後,發現采珊瑚太費時間,石角魚也不好找,索性就獨自去狩獵了,收獲相當不錯。
那三名煉氣期修者還為他提供過兩次情報,結果也是皆大歡喜,因為他們覺得時上人做人講究,還送了一些水晶珊瑚和石角魚卵給他。
馮君要這些也沒用,隻是想琢磨一下其中的奧秘——上交是不可能的,他不差那點靈石。
相較來時的風險,回去的路上可謂相當太平,而且跑了兩天路之後,戰舟居然又慢了下來,時不時地停下,來上一波狩獵。
這種操作結果,就導緻他們遇到了第三隻金丹妖獸,一隻玄龜。
當時狩獵隊正在獵殺三十幾隻荒獸海龜,因為獵物足夠多,連買票上船的散修也允許被加入——隻是不許攻擊同一隻獵物。
其實這也是一種默契,出海時必須嚴肅紀律,畢竟無盡之海的兇險衆所周知,出行的修者心理壓力也不會小,主家收取兩成獵物,除了利益方面的考慮,也是明确管理權的意思。
簡而言之,出海的時候所有操作,都是以不出亂子為大前提。
但是回程就沒必要了,逝者已矣,生者都回來了,心情會輕松很多,再開心打兩個小怪,其實就是一次圓滿的出海。
要是這時候再嚴肅紀律,沒準戰舟才落地不久,就有人堵上門了——不是所有買票的修者,都是沒後台的。
反正挺成功的事情,何必再增加不愉快呢?
玄龜的出現,被戰舟預警到了,開始了對金丹大妖的集火,常真人也沖了出去——這種妖獸最好打了,隻要足夠小心,就算受傷也是小傷。
馮君也沖了出去,打算配合一下隊友,上兩次對妖獸的戰鬥,他隻預警了,沒加入進去。
但是常真人一個神識丢過來,“你做好預警和推演。”
馮君這就不答應了,“我給你們推演了很多次,一點獵物都沒分給過我!”
客觀一點來講,推演固然是他對自身安全的負責,但是别人也受益了不是?
假如他是靠買船票上船的散修,他的推演可以頂船資,可以頂抽成,不管怎麼算,他的付出都遠大于他的收入。
至于狩獵隊想讓他獲得一份獵物,他也表示願意自己獵殺,不占别人便宜。
現在他不占便宜,對方還不許他參與獵殺,獲得一份自己該有的,合适嗎?
常真人想也不想地回答,“算你一隻荒獸海龜,如果我誅殺了玄龜,給你一條前腿。”
既然是這樣的條件,馮君也隻能老實地待在戰舟上,為大家警戒了。
到了最後,常真人還真把玄龜殺了。
于是答應馮君的荒獸海龜沒有了,但他獲得一條妖獸前腿。
這場大戰持續了整整八個小時,打完之後大家精疲力竭,常真人也受了小傷,回船艙靜養了,沒誰願意繼續獵殺下去了。
于是戰舟全速前進,中途遇到一場暴風雨,不過馮君算了一下,覺得沒啥驚險,所以戰舟根本沒有繞路,用了四天時間,筆直地飛到了皿霧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