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讨債(二)
許一山要想找黃大嶺要債,手上就必須得有證據。
他電話通知黃大勇,讓他去黃大春家裡将法院的裁決書複印一份過來。
黃大勇聞言照辦了,在将複印件交給許一山的時候,黃大勇拍着兇脯道:“許鎮長,你若是幫大春讨回了錢,我保證,我們洪山村的集資款一分不少交到你手上來。”
拿了裁決書,許一山直接将電話打到了黃大嶺的手機上。
黃大嶺對許一山的來電非常意外,他在電話裡笑眯眯問許一山,“小許鎮長,有何貴幹?”
許一山冷冷道:“黃老闆,我想單獨與你坐坐。”
黃大嶺高興道:“好啊,你說,什麼時候,什麼地方?”
許一山回他道:“你定。”
黃大嶺說了一個地方,不在茅山縣城,也不在洪山鎮,而是在衡嶽市内。
許一山二話沒說,拿了裁決書就往市裡趕。
坐在車上,他突然發現了一個奇怪的問題。黃大嶺、黃大勇、黃大春。他們三個都姓黃,而且中間一個字都相同,難道.......。
疑團很快解開,在見到黃大嶺之後,黃大嶺第一句話就說:“我哪本家兄弟找到你頭上來了?”
他們是本家兄弟?許一山頓時有些淩亂了。
他萬萬沒想到,書記黃山老家居然就在洪山村。
黃山年輕時,是洪山公社的一個通訊員。所謂通訊員,其實就相當于現在的打雜人員。
洪山鎮的前身是洪山公社,公社書記某天發現了黃山,覺得這小孩兒乖巧機靈,于是便安排他來公社做些跑跑腿的活。
黃山頭腦靈活,又喜歡舞文弄墨,常常寫些稿子往外寄。
那時候的人們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即便是公社書記,也是大老粗出身。黃山頓時成了大家眼裡的秀才。
某天,縣廣播裡播了一篇通訊,大意是贊頌洪山公社幹群一心治理洪河的先進事迹。通訊播出去之後,公社書記很快得到了提拔。
事後得知,這篇通訊就是黃山寫的,但他沒用自己的名義發表,而是借了縣廣播局的一名記者名義發表的。
臨走前,公社書記将黃山叫到跟前說:“黃山啊,你小子記住一句話,做人一定要腳踏實地。我看好你。”
公社書記後來在縣裡做了大官。他一直很關心黃山的成長。按他的說法,他是在培養黃山。
黃山果然沒讓他失望,他從公社的通訊員做起,做到鄉廣播站站長,然後晉升為副鄉長。到洪山撤區并鎮時,黃山已經是洪山鎮第一任鎮委書記。
到了鎮委書記這個層面,再往上走就容易多了。老書記在退下去之前,黃山已經名列縣委常委了。
若是追蹤溯源,黃山在黃氏族譜上,是黃大勇和黃大春的同門叔爺。黃大嶺與黃大勇黃大春是沒出五服的堂兄弟。
在得知許一山的來意後,黃大嶺哈哈大笑道:“許鎮長,你可管到我家裡來了啊。”
許一山淡淡一笑道:“黃老闆,你這麼大一老闆,還在乎這點小錢嗎?不如将錢付給黃大春,這樣也免了麻煩。”
黃大嶺似笑非笑道:“什麼叫麻煩?許鎮長,有幾句話我想告訴你,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你認同這句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