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九十九章 複舊制,造防護林!
第1279章複舊制,造防護林!
甘露殿内。
李澤軒說罷,李二蹙起了眉頭,頓時陷入了沉思。
殿中的五位大臣,這時再也沒有了剛進來時的随意淡然,他們都低着頭,在心裡默默消化着方才李澤軒的話語。半晌後,蕭瑀上前拱手道:
“陛下,永安侯之言,極為有理!若是幾年後黃河河床被擡高,下遊州縣若想修築河堤,靡費将是成千上萬!與之相比,植樹造林的耗費卻是九牛一毛!老臣建議恢複舊制,重設山虞、林衡之職~!”
蕭瑀所說的舊制,乃是周朝的舊制。西周時期,朝廷設立了山虞、林衡兩個職位,專門用于管理國家的山林。在《周禮》中,對這兩個職位有明确的描述:
“山虞掌山林之政令,物為之厲而為之守禁,仲冬斬陽木,仲夏斬陰木,凡服耜,斬季材,以時入之,令萬民時斬材,有期日,凡邦工入山林而掄材不禁,凡竊木者有刑罰。”“山虞以時斬材,而林衡受法于山虞,以嚴其戒,一有不平,則計其守其之功過而賞罰之矣。”
也就是說山虞職位較高,主要負責制定保護山林資源的政令,對樹木的栽種砍伐進行決策。林衡職位相對較低,受山虞領導,主要職責是巡視山林,執行禁令等。
從此也可以看出,秦漢之前的朝代,對于環境以及林木的保護,還是相當重視的。
但我國植樹造林的曆史,最少可以追溯到三千年前。《禮記》說:“孟春之月,盛德在木”,意思說春天植樹造林,是最大的道德行為。早在父系氏族社會後期公元前的虞舜時代,就設立了執掌山林的官員“虞官”。西周時期,朝廷設立的山虞其實就是由虞官演化而來的,這是我國曆史上最早的“林業部長”。
夏禹時,還出現了保護林木的行政法規,《周書大聚篇》說:“禹之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長”。
所以,保護環境、保護山林的概念并不是由近代的人們最先提出來的,我們的祖先在最開始的時候,就考慮到了這個問題!
此時由蕭瑀提出恢複舊制,重設山虞、林衡之職,大殿中的衆人除了李澤軒之外,都回過了神來,既然種樹、護山林在此前已有先例,那當下推行李澤軒的植樹節,倒不會顯得那麼突兀了!
而且大唐目前雖然不像西周那樣有專管山林的官員,但百姓們還是有種樹意識的,隻不過不是種在黃河邊上,而是種在自家永業田的田埂上!唐代每處的永業田周圍,都會種植一定數量的樹木,這個叫做農田防護林!
“永安侯,在黃河流域建造防護林,你可有估算過耗費幾何~?”
李二站起身,在龍案前踱了兩步,接着他看向李澤軒,沉聲問道。
顯然,老李在經過漫長的權衡之後,已經心動了!
李澤軒拱手道:“回陛下,黃河全長五千多裡,但真正水土流失嚴重的區域不過三千裡,臣認為在黃河兩岸建造一個寬五裡、長三千裡的防護林帶,就足以化解今後黃河泥沙愈多、河床漸高易決堤的危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