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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3章 股市和投資基金的新政?

我在大明當暴君 潇騰 1978 2023-04-12 00:52

  内閣的防控措施,其實是結合了《金融與經濟》那本書的知識點。

  從上到下開始做防控,省、府、州、縣、鎮、村,所有一把手官員都必須學習金融知識,隻有懂這些知識,才能立刻判斷。

  與此同時,治安部的逐級官員,也必須得學。

  主要的防控執行工作是交給治安部,下發到各省治安司,再下到治安局、治安所,如果發生類似案件,治安部的人要有能力立刻做出判斷來。

  如果發生特大案件,必須要有一套快速反饋機制。

  具體如下:

  例如各個村鎮巡撫,定期視察、訪問下屬管轄村鎮,詢問民間是否有集資。

  如果有,則立刻引起重視,調派治安所的治安開始追查此事,并且寫彙報上遞給上層鎮官。

  鎮官視情況定奪是否上報。

  不上報可以,但要确保不出問題。

  不上報,如果出了問題,鎮長和鎮巡撫全部撤職問罪。

  如果鎮長上報後,知縣決定不上報,自己搞定,也可以,隻要自己能搞定。

  但如果搞不定,還不上報,撤職問罪。

  這是一套标準的權責機制。

  将民間金融詐騙的權責,放到各個地方一把手身上。

  隻有如此,他們才有動力推進防禦工作。

  很顯然,朝廷是将金融詐騙定義為刑事犯罪。

  崇祯覺得這種權責機制是合理的,應該如此。

  但是,對金融詐騙的定義還不夠深刻。

  他說道:“這種詐騙,和造反同罪!”

  造反是什麼罪名?

  夷族!

  例如張三搞金融詐騙,張三的家人全部要受到牽連。

  

  這就讓張三的家人來遏制他那顆貪婪無恥的心。

  那麼問題回來了,搞了這麼一套防禦機制,朝廷還應該做兩件事。

  崇祯想了一下,說道:“為金融詐騙立法,這些要寫在法律裡面,公告天下。”

  李岩明白皇帝的意思,這是要從法律層面定義金融詐騙,這樣所有的防禦工作才能站穩腳。

  崇祯又說道:“朕想做金融改制,推出金融新政。”

  李岩心頭浮現出疑惑來,柳如是也是滿肚子疑惑,一邊的陳子龍也是滿肚子疑問。

  什麼金融新政?

  陛下您又有什麼新政要推?

  崇祯說道:“商業在快速發展,民間一部分老百姓有了投資賺錢的概念和想法。”

  “而目前大明朝出現了民營商社發展速度與大戰略脫節的矛盾,民營商社發展速度明顯跟不上來,其本質還是沒有激發大衆的潛力。”

  “既然民間有一部分人攢了錢,也願意拿出來投資,朝廷就來牽頭,建立各種投資機構。”

  “朕要做股市和投資基金。”

  幾人更是一頭霧水了。

  其實股市早在幾十年前,就被荷蘭人搞出來了,荷蘭東印度公司就是全球第一家上市公司。

  荷蘭東印度公司向荷蘭所有人發行了股票,荷蘭國内很多人都購買了這家公司的股票,甚至不少歐洲貴族也購買了。

  崇祯說道:“設立一個專門的交易衙門,這個交易衙門叫股市,達到審核要求的商社,可以在這裡發行自己的股票,由平民自由購買。”

  他這樣一說,幾人立刻就明白了。

  柳如是說道:“是否與國債類似?”

  “可以說。”

  “股市的特點就是,讓平民參與進來投錢,公司将這些錢用于日常經營,公司經營得越好,未來前程越好,股價也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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