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密奏制度?
說簡單一點就是秘密奏疏。
奏疏一般是臣下向皇帝彙報事情所寫,在明朝,奏疏先到通政司,由通政使呈遞上去。
以前的朝代許多奏疏是宰相浏覽,在一些大小事上,宰相甚至能簽字蓋章生效。
大明開國之初,胡惟庸案後,朱元璋就把宰相制度廢除了,六部直接對皇帝負責。
六部下面的各個奏疏的大小事情裁決權就全部集中到皇帝那裡了。
可後來明宣宗發現,我一個人處理不過來全國官員的奏疏啊。
于是奏疏就先到内閣,由内閣先看,然後在奏疏上貼上自己的建議,這就是明朝的票拟。
内閣不具備決策權,因為簽字蓋章都在司禮監的執筆太監和掌印太監那裡。
所以,大明朝的奏疏,一般是官員寫了送到北京,先到通政司,通政使再送到内閣,内閣看了并提了建議後,再交給皇帝,皇帝沒有太多精力,會很尊重内閣的建議,大緻會根據的内閣的來。
皇帝點頭了,司禮監就會簽字蓋章。
流程是這麼個流程。
對于上層來說,這種流程還算是公開透明的。
至少通政司和内閣的大臣們就可以先看。
這種制度裡面就可以做很多小動作了,品德有問題的大臣,甚至會隐瞞不報。
地方官員是都是朝堂各個派系安插下去的,突然地方上某個官員彈劾内閣某個大臣下面的人,損害了高層的核心利益,朝堂不少高官自然就不希望皇帝看到了。
密奏制度呢?
很簡單,就是繞過這些人,直接到皇帝。
這個制度是在正統的曆史上,雍正完善出來的。
在康熙年間,有資格給皇帝寫密奏的很少,那是一種殊榮。
雍正繼位後,把這個制度完善了,全國官員都可以給皇帝寫密奏。
密奏是用小盒子封起來,上面貼封條,中途要是有人動過,一眼就可以看出來,那麼就在密奏的傳輸體系裡去找責任人。
這是一套完善的體制。
用簡單的一句話來概括:官員秘密舉報制度。
密奏制度實施後,并不是說正常的奏疏就取消了,官員依然可以寫奏疏按照以往的流程上遞。
密奏相當于把内閣和通政司拿掉了,甚至拿掉了中間很多人,因為你無法确定你平時看的奏疏,下面到底有哪些大臣都看過,更無法确定哪些奏疏已經被他們過濾掉了。
舉一個實際例子。
沒有密奏渠道的時候,長沙府同知劉春全雖然秘密收集了許多長沙府和湖廣布政使的黑料證據,但他不敢寫奏疏上報,因為他寫的奏疏可能到不了皇帝那裡他自己就被搞了。
但一旦密奏制度開啟,他如果真的掌握了證據,完全可以先寫一份密奏,通過密奏的傳輸體系,送到皇帝的桌上。
這樣崇祯就可以不用去長沙府,也知道那裡可能發生了大事,便可以派戶部的人、督察司的人、都察院的人,甚至給事中過去查辦。
這種制度,雖然不能杜絕貪官或者欺上瞞下,但卻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緩解。
至少可以讓某些貪得無厭的地方官知道身邊可能有人随時可以威脅到他,而他還不知道誰可以威脅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