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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震懾!

我要做太孫 潇騰 1472 2023-04-12 00:54

  洪武二十二年,他晉升為戶部尚書,這時候才三十二歲,是少有的少壯派了。

  在戶都任上,他嚴禁胥吏橫征暴斂,貪贓擾民。他采取措施,招誘流亡農民墾荒屯田,由官家發給耕牛和種籽,并允許将所墾荒地作為私有,免稅三年或永不起科。

  楊靖擔任刑部尚書時承旨研辦,體察上意,一律秉公處理。他治獄明察真僞,而不以刑律苛細嚴究。

  對供詞案情稍有不實者,必定親自過問,徹底查明,量刑非常平允,不偏不倚,經他複查審理,結果多所平反,活人甚多,受到洪武帝的贊許。

  所以此人是能吏、幹吏,無論在戶部還是刑部都幹得非常出色。

  楊靖看向身旁的大理寺卿周志清,見他向自己搖頭,況且也知道此時情形不對。

  隻好硬着頭皮說道:“殿下您這是……若有案件殿下隻管交給刑部,微臣定當公允處置,請殿下放心。”

  朱允熥毫不讓步的說道:“該給刑部的時候自然會給的,我隻問你,該當如何處置!”

  楊靖見有這麼多人看着,推脫不過,隻好說道:“啟禀大殿,此乃淩遲處死之罪。”

  朱允熥點點頭,又問道:“那這些惡奴背着主人在外面侵占田畝,該當何罪?”

  楊靖當真是騎虎難下,咬咬牙說道:“也是死罪。”

  朱允熥又轉向大理寺卿周志清問道:“周大人,楊大人判的可還公允?”

  大理寺卿是在洪武十四年置,命李仕魯為首任大理寺卿,正五品。

  到了洪武十九年的時候,置審刑司,共平庶獄。凡是大理寺所理之刑獄,審刑司均複詳議之。

  為加強大理寺的權力,洪武二十二年,朱元璋升大理寺卿為正三品,少卿正四品,丞正五品。

  可見朱元璋對這個執法機關是很重視的。

  據《明代典則》記載,洪武二十四年六月,太祖把大理寺丞周志清提為卿。

  并說:“大理之卿,即古之廷尉,曆代任斯職者,獨漢稱張釋之、于定國,唐稱戴胄。蓋由其處心公正,議法平恕,獄以無冤,故流芳後世。”

  周志清回道道:“公允,臣并無異議。”

  “好!既然兩位大人親自斷了案子,那就當秉公而行!來人,處死他們!”

  周志清和楊靖也傻眼了,自己隻是說應當這麼判而已,還沒有正規的流程呢!

  簽字畫押也沒有啊!

  還得有一套的流程呢!

  “慢着!”

  此時幾乎已經被忽略的朱允炆終于從人群最後走了過來,面色不悅的說道:“允熥你胡鬧什麼?!皇爺爺隻是讓我們代表他前來赴宴,可沒說殺人!你不要再胡鬧了,跟我回去!把這人放了,或是交給刑部!”

  朱允熥強硬的說道:“我為民除害殺當殺之人,有何不可?!”

  朱允炆臉上挂不住,也硬着脖子說道:“可這不是皇爺爺的命令,況且他老人家也隻是提到責罰二字,别的可什麼都沒說!”

  朱允熥卻道:“可皇爺爺也沒說不許除惡,既然兄長是來赴宴的,那就安心坐到府中等候吧!”

  朱允炆白面通紅,手都有些顫抖了,一向養尊處優的他何時被嗆的這麼狼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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