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之前對輕工業的扶持被内閣命名為引導性扶持,也被稱為保護性扶持。
初期主要考慮的是在滿足民生的情況下,扶持一批民營企業和外國企業在商品上競争,降低華夏國内商品價格避免被外資商品哄擡物價從而讓民衆生活壓力增大,同時避免大量買入産品造成的貨币大量外流,造成銀根緊縮的情況。
不論是限定各郡/市和各縣的工業規模和工業類型,還是之後給外國資本使絆子,都是出于保護民營企業進行的。
最為重要的是華夏當時對工業化的發展和工業化之後的利潤知曉的人不多,很多人即便知道了也沒有膽子冒着風險去投資。
而華夏限制規模和限制行業,造成的現象就是隻要獲得批準開辦工廠,隻要自己的産品做好了就能賺錢。
因為工廠數量和工廠規模限制就是一種變相的市場保護,基本上都是一個縣市在統計分析了當地的需求之後才對規模和類型進行确定。
以一個縣為例子,有什麼資源?能開什麼工廠?市場需求多少?本縣的工業要按照市場需求給一個規模和數量的限制。
如今華夏已經建國十一年,鄉村夜校掃盲,講解緻富技巧,義務教育更是教育出了第一批青少年。
民智初開,工業發展又是一片藍海,華夏太多小有家資的人想要參與工業化建立工廠獲得利益了。
之前等同于保護一樣的工業扶持在這樣的情況下已經不再适用。
因為到了1908年之後,華夏國内就掀起了一股不好的風氣,大量的民間知名人士不考慮實際情況指責官方不作為甚至徇私,指出大量地方企業都和這個官那個幹部有關系,完全是進行壟斷性質了。
對此韋珣罕見的沒有阻止,他對這樣針對實際情況進行的反對聲音是并不懼怕且有些欣喜的。
在他看來,隻要言論不是帶有負面的如宗教迷信、破壞團結、政治鬥争的反對聲音,都沒有必要阻止。
民間的意見不僅是及時矯正政策錯誤的最好渠道,也是一根驅使華夏進步的馬車。
所以天時地利人和的情況下,華夏将要進行的就是第二次工業扶持。
即放寬工廠數量和規模的限制,從引導性質的工業扶持轉為競争性的工業扶持。
在這個二期工業扶持文件中,不僅要滿足民衆的生活所需,還要尊重市場規則,讓同一種商品不再是一家獨大。
競争對于商業來說,大都是良性的發展。
不論是生産技術還是産品質量、産品性能和外形,都将會因為競争而懼怕被市場淘汰從而改進這些東西。
競争就是進步,如果已經在市場上占有一定份額且有穩定、固定的銷售渠道、原料渠道、物流體系以及客戶的情況下,之前扶持的工廠如果不能抵擋這一波競争性工業扶持帶來的沖擊,那麼韋珣覺得他們就是活該破産。
比起後來者,先行者總要有不少的優勢,如果這都不行,指望他們未來和列強的商品在國内和過往競争那根本不用指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