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二十日,在長社縣縣衙,新到任的縣丞王瑞與縣尉馬弘,以及暫駐将領鞠昇、曹戊二将,好生商議了一番。
鑒于馬弘還未征募夠足以維持縣内秩序的縣卒,王瑞對鞠昇、曹戊二将做出了懇請:“此番官府沒收不法之田,還請兩位士吏多加看護。”
說着,他與馬蓋相視一眼,又補充了一句:“可以的話,叫軍卒們莫要過于激烈,免得引起民怨。”
在旁,馬弘亦是連連點頭。
他與王瑞都是剛上任的新官,在當地沒有什麼威望,在郡守府也沒有什麼功績,雖然二人背後都有靠山,但謹慎做事肯定是不會有錯的。
尤其是馬弘,從一名山賊混到一縣縣尉,他可不想浪費這次絕好的機會。
面對王瑞與馬弘二人的懇請,鞠昇、曹戊二人自然答應,隻見鞠昇拍了拍馬弘的臂膀,笑着說道:“都是自己,我不會叫軍卒們給兩位添亂的。”
“那就好,那就好。”
不同于馬弘隻是哈哈一笑,王瑞如釋重負地松了口氣。
當日,長社縣衙于縣城内各處張貼告示,将郡守府的決定公布于衆。
其一,官府不認可叛軍分發給各縣平民的田地,但凡收到非法之田的民戶,勒令十日内前往縣衙登記備案;被叛軍剝奪家田的,亦可于十日内上報縣衙,縣衙将盡最大努力歸還舊田。
其二,願意交出非法之田的民戶,官府将以‘十畝一石米’的标準發放獎勵。
其三,允許民戶向縣衙申請田地,但新申請的田地,需以優劣額外上繳三成的田收,交足七年,官府即默認這塊田地歸其所有。期間不得轉讓、不得買賣,不得怠慢農事,否則官府将有權收回。
其四,匿而不報、相互隐瞞,皆以私通反軍論處。
同時,縣衙又派縣卒敲鑼打鼓巡街喊話,将以上的政令以喊話的方式告知城内百姓。
一時間,長社城内幸存的世族、富戶,大為欣喜,他們苦苦等待了許久,總算是等到官府出面替他們挽回損失了,而城内的平民,則大為惶恐。
以‘十畝一石米’的标準發放獎勵?
平心而論,幾乎沒有多少平民看得上這種微薄的将領。
莫小瞧了他們的市井智慧,就算他們大多都不識字,但也知道十畝田地,一年基本上可以種出八石米,哪怕要上繳一半的沉重田稅給官府,卻也可以剩下四石米。
更關鍵的是,這塊地還是歸他們所有,這比一錘子買賣的‘獎勵’,不知要劃算多少。
當即,縣城内但凡是得到了不法之田的民戶,皆對官府心生了埋怨,甚至于開始有人聚衆上街聲讨官府。
對于這種行為,新任的縣尉馬弘自然不會容忍,立刻帶着新征募的幾十名縣卒上街抓捕帶頭之人,而鞠昇、曹戊二将,亦立刻率領駐軍在城内維持秩序,替官府撐腰。
不得不說,四千餘名旅贲二營的軍卒,再加上鞠昇、曹戊二将,哪怕是攻陷這座縣城都足以,維持治安自然不在話下。
在這四千名軍卒的壓制下,長社縣内的民怨還未來得及醞釀,就被鎮壓了。
當然,官府也不是一味鎮壓,也給他們希望保留那些田地的民戶留了一絲機會,即以高達八成的田租‘租’一塊地。
平心而論,對比曾經漢朝時‘三十稅一’的利民薄稅,晉國的‘什五’稅收已經是高地吓人,哪怕是豐年,也隻能讓耕民一家堪堪過活,而高達‘什八’的田租,那幾乎就是在為國家貢獻糧食産量了。
正因為如此,絕大多數的長社百姓都歸還了田地,以獲得‘十畝地一石米’的獎勵,幾乎沒有人去向縣衙申請額外的田地。
對此,曹戊搖搖頭地對鞠昇說道:“這根本行不通,‘什八’的田租,還不如新開辟一塊私田。”
要知道,天下各地其實都有隐瞞私田的事,無論是大戶人家還是平民百姓——尤其是對于平民百姓而言,他們甯可多花力氣去開墾一塊新田,哪怕位置再偏遠,土壤再貧瘠,也要比耕種‘田租高達八成’的‘官田’賺地多。
至于事後若非官府發現,那大不了就不種了嘛,或者再換個地方種,反正墾種私田又不是要殺頭的重罪,隻要補上田租,官府一般也不會再為難他們。
“是啊。”
鞠昇深以為然地點點頭,旋即感慨道:“但你我如今的身份,不合适指責什麼……”
曹戊皺眉說道:“我不是要指責什麼,我隻是覺得,那些田地積壓在官府手中毫無意義,那些平民根本不會去申請田租高達八成的田地,弄到最後,不過就是各地縣衙手中攥着十幾二十幾萬畝田地,等着荒廢。”
“……”鞠昇默然不語。
見鞠昇一言不發,曹戊正色說道:“我去見周首領,當面向他說明此事。”
鞠昇微微一驚,連忙想要阻止,卻見曹戊正色說道:“我投誠周首領,僅是因為他以真誠待我,并非義師失卻了‘大義’,倘周首領不肯聽取我的忠言,那他就不值得我追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