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姐
今天接到一個老朋友的電話,她總算嫁人了。
20多年來沒少給我制造點頭疼事,從小就跟我厮混在一起,性格像個男人。
直到26歲那年照鏡子的時候,才突然意識到自己是個女人,于是開始八方拜托親朋好友幫她找男朋友,相親無數,最後在去年認識了大坪醫院的一個醫生。
不知道那個醫生是不是以一種慰問病人的心态,倆人交往不到半年,突然沒有天理地決定結婚。
其實老朋友大喜,我是真心替她覺得高興,我和她從小在一個樓裡長大,一直拿她當個哥們,勉強能算得上是青梅竹馬,如果排除她最初性别模糊這一點的話。
在她訂婚的當晚,大家都喝得有點大,我把她拉到我跟前,像小時候一樣,摸她的頭,捏她的臉,直到弄出一個我覺得好笑的模樣後,我爽了,才對她說祝福你。
這是我的劣習,也許是性格的原因吧,時常會莫名其妙地無厘頭起來,不過祝福确實是真心的,我看着她回歸女人角色的這些年,男朋友從來都是口中的誇誇其談,看得出她多麼渴望早點嫁人。
那種饑渴的模樣跟我06年前後非常相似。說到這裡,今天就不得不來說說我自己的感情了。
我算是個很晚熟的人,青春期的時候,台球室和電子遊戲機對我的誘惑大于女人。自從暗戀同桌被冷落以後,我直到2002年才交往了我第一個女朋友。
被她吸引是因為一隻貓。她是沙坪壩的大學生,那天下大雨,我路過師範大學側門的時候,看見她蹲在地上,地上有個豁了口的窨井蓋,她打了把傘,遮住窨井蓋,卻忘了自己背上已經被淋濕。
出于好奇,我偷偷繞到她的身後,想看看井下到底是什麼,順便也欣賞了一下她的背影。抱歉,這隻是我悲哀的反射行為。
當我看到井口後,心裡瞬間被溫暖融化,井下的踏闆上,有隻小貓。
是隻很小的貓兒,被雨水淋濕後,毛貼着肉,看上去更可憐。我不免善心大發,于是想下去把小貓給救上來,也可以借機搭讪,實乃一舉兩得之好辦法。
于是我問那姑娘,掉進去好久了,為什麼不叫路過的人幫忙呢,她說掉下去不知道多久,她是聽到貓叫才蹲下來給它打傘的,都蹲了半個小時了。
她還說她先前也求助過路人,但大家都不肯幫忙,沒辦法隻能這樣。看得出她是個不善言辭的人,說不通她倒甯肯不說,于是我請她替我打着傘,然後我下到井裡,把小貓給救了出來。
她微笑着跟我道謝,眼裡看着我遞給她的手上的小貓,盡管衣服和頭發都被淋濕,
卻也顯得美麗動人,于是那一瞬間,我就中箭了。
她連連道謝,貓就比較沒禮貌了,居然連謝謝都不跟我說一聲。于是我接下來說了句愚蠢的話,為的是能和這善良的姑娘做個朋友,也正是因為這句話,她才成了我的第一個女朋友。
我說我是獸醫,以後貓病了,我能給它看病。
現在回想起那句蠢話,想死的心都有。但是因為那句話,我倆成了朋友,繼而成為男女朋友。可是在和她交往的一年裡,她多次對我的職業産生害怕和反感,當然我無法說服她,甚至沒有任何立場來這樣做,原本我幹的就是見不得光的事。
于是2003年夏天的時候,有一次騎車帶她出去玩,在路過華新街的時候,看到馬路中間的欄杆處,有個穿着超短裙的姑娘正在翻越欄杆,于是單車打偏,撞到了花台。
我和她雖然都沒有受傷,但這卻成了她提出分手的理由。
于是我第一段戀情就這麼悲催的結束。在之後的幾年裡,我忙于工作,接觸的女生不多,自己也不是個嘴巴很油的人,所以一直沒交女朋友是可以理解的。
直到2006年,我在上網的時候加了一個QQ群,“重慶本地交友”。說來可笑,這個普通的交友群,卻讓我徹底告别了單身,結婚生子。
那一晚在家無所事事,沒什麼電影可看,自己又不愛玩遊戲,于是就加了那個群,進群一看,三三兩兩的男女聊得熱火朝天,據說100個成員有70個在說話,還有30個在私聊。那些打情罵俏的言語實在有些讓人受不了。于是我就發了一條征友啟示:
本人:男
25歲
身高175
未婚
品貌佳
有車房
無疾病
除煙酒無不良嗜好
孤單寂寞的我像是大海裡的一葉孤舟
等着你來打撈電話XX
本人接拒遊戲
于是很快就有個姑娘跟我說,覺得她的一個朋友很适合我,于是就把那個姑娘介紹給我,讓我和她私下聊。
她叫彩姐,雖然她小我4歲。但我必須得這麼喊她,因為遇到了她以後,我才知道原來天不怕地不怕的我,也會被她收拾得服服帖帖。
看來她也對我挺有意思,我并沒有對她遮遮掩掩,而是在接觸過程中把我真實的職業身份告訴了她,最開始的時候,她很不相信,直到有一次她跟别人一起玩筆仙出問題了,然後我解決掉以後,她才相信了我。
和之前的那個女朋友不同,她雖談不上喜歡我的職業,但是她至少不反感,至少在尊重,這一點對我來說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