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元七年的初夏,我從麗川的挽櫻山莊回到王都平安城,因太後懿旨,說将我許配給了某位剛打完勝仗的将軍,令我即刻回京。
兩年前離開王都,是因重病修養。那時病得糊裡糊塗,第一次出遠門,沒有别的感想,依稀記得馬車禹禹前行,護城河在身後蜿蜒到不可知的遠方,蒼涼斜陽下青樓和賭場交相輝映,熙熙攘攘遍地是人。兩年後重歸故裡,一路快馬加鞭,人居然還是這麼的多,而差不多進了城才被告知,一切純屬誤會,婚約已經取消。因那位不幸被點名的将軍冒死拒了婚,碰巧又是國之棟梁,國家不想失去他,就隻好失去我,可能也是國家覺得我臉皮比較厚。
不用再急着趕路,這是事情好的一面,不好的一面是已經到家門口,且正趕上一年一度的洪澇,十花樓前積的水足有半人高。而我們回到闊别已久的老家,要做的第一件事竟然是如何把水從樓裡舀出去,這真是個令人無法啟齒的開頭。
很難想象,怎麼能有這樣一個地方,城名平安,但是一年的大部分時候人們都處在水深火熱之中,别人是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涼風冬有雪,輪到平安城就是春逢沙塵秋逢地震,冬夏兩季更是幹旱洪水交替進行,但百姓居然還是這麼地安居樂業,這也是一個奇迹。而當今皇帝為什麼還不肯遷都,是我至今都沒有想明白的問題。
有些人一輩子不能離開一個地方,有些人一輩子注定流浪,十四歲前我覺得我是前者,并且向往後者的漂泊,感覺那一定很浪漫,十四歲以後我的人生浪漫得沒邊,因為一直在漂泊,既漂且泊還居無定所,所以人生真是不能想太多……但無論如何,如今我又回到平安城,初衷是回來拒婚,隻是比對方慢了一步,抛開所謂客觀主觀,結果總是好的,縱然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我的名聲,不過名聲這東西,一向是你把它看得重它就重,你把它看得輕它就輕。再說為了表達歉意,皇帝還打算給我挑個更好的。當然這多半是唬我,傳說原本挑給我的這位将軍已是俊傑中的俊傑,比俊傑中的俊傑還要更俊傑的,除了皇帝本尊也想不出什麼其他人選,最重要的是皇帝不能容忍你想出其他人選,但這就涉及到一個兄妹不能**的問題,而且他着實理解錯了我的意思。
回來三天,我才搞清楚拒了我的這位英雄姓甚名誰。
連宋。大将軍府的大将軍連宋。
初次聽聞,覺得無端耳熟,梨響向我普及他的豐功偉績,說是少年奇才,十一歲跟随老将軍上戰場,短短十年戰功卓著,一路高升,成為王朝有史以來最年輕的大将軍。但老實說,我這個人無心政事,除了六年前父親戰死的梓衡坡之役記憶深刻外,其他的完全沒有印象,連将軍的偉大之處,也就不太能發自肺腑地體會。但着實是一個耳熟的名字,抱着腦袋想半天,直到無意間看到梨響袖子裡露出來的一角手帕,靈光乍現,才突然想明白。首先記起的是一隻手,我生平僅見的最好看的一隻手。那是五年前,我十一歲的時候。
猶記得,在那個全民向佛的年代裡,沒事就去佛寺進進香是很流行的一件事。我不信佛,唯一去佛寺的那次是陪太後,結果完事上轎一陣小風刮來,正好吹走我手上沒握緊的繡帕。所有流行于民間千古傳頌的故事,此時都是繡帕落地,翩翩公子撿起,從此成就一段手帕情緣什麼的。但那一天真不知風是在怎麼吹,鵝黃色的繡帕在風中幾個翻滾直接撲到了不知誰的臉上去,那人擡手很是壓抑地把帕子取下來。我本來打算去追,一看這陣勢,趕緊掉頭鑽進了轎子。轎夫已經走了三四步,突然停下來,少年冰冰涼涼的聲音在轎子外響起:“姑娘留步。”那正是夏光耀耀,杏子黃時,微微掀起的轎簾下露出的少年的手如上好白瓷,指端修長骨節分明,看上去不失力量,趁着鵝黃的絲帕,卻又顯出一種玲珑玉緻之美,可見一切美的東西都是矛盾的。我端詳好一陣,回過神來,本來是想道謝,說出的話卻是:“你的手真好看,趁着這張帕子更好看,就把這張絲帕送給你吧。”考慮到當時我隻有十一歲,算是童言無忌。對方似乎沒想到,頓了頓,低聲道:“姑娘,閨閣之物,不好送人的。”話是這麼說,也沒有執着還給我的意思,又道:“敢問姑娘……”我一想他八成是要問我的名字,貴族小姐的神經終于反應過來,舉頭三尺有神明,佛門重地和一個沒有皿緣關系的男子這樣搭話着實冒失,傳出去搞不好要被朱槿請家法,但又實在是好奇,考慮良久,無愧于心地回答他:“我叫湮岚,公子呢?”湮岚是王宮裡的十四公主,一向最愛找我麻煩。半天,聽見簾外極低的兩個字:“連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