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頭拽着小花一路半跑半走地出了雷公嶺。
走到大街上,看見了路燈這才停下了,猶豫了一下又帶着她拐進了一條小街,就這麼一直鑽街進巷的走着,生怕後面有人尾随。
小花來了雷公嶺幾年從來沒離開過這地方。
當然,偶爾被人帶着出任務那種不算,因為那根本不能叫做離開。
真正的離開是指:自己能決定自己的活動範圍,自由的出走還能自由的回來。
所以,到現在為止,小花對外面的環境一點也不熟悉,哪條路都不認識,隻是沉默地讓石頭拽着她,一路小跑地跟着。
跑出去已經挺遠的了,離雷公嶺至少有三四個站的路程,石頭這才在路邊停了下來。
“歇...歇會兒吧?”石頭喘了口氣說,
腳底下這雙鞋今天算徹底報廢了。
小花沒有作聲,隻是安靜地點頭。
“今天,那...那幫人,找你去幹什麼了?”石頭問。
“哪幫人啊?”小花輕輕地問。
“就...就那幫穿着黑色衣服的人,把你押進面包車裡去的。”
“哦,你是指秋叔的朋友啊,”小花說,“他們好像沒對我做什麼。”
“不可能!”石頭明顯不相信,提高了嗓門喊了一句,“你...你再想想,我明明看見...他...他們把你眼睛蒙起來,進了一座酒莊,挺偏遠的地方。”
小花站在那裡愣了愣,想了半天,然後搖搖頭,“真的沒幹什麼,我,我一點兒印象也沒有。”
石頭難以置信地看着她,小花對他從來都不會說假話,看她的表情,也絕對不可能是撒謊。
那這麼說隻有一種解釋,他們對小花使用了某種緻幻的藥物。
“那...那你有哪裡感覺不對勁,不...不舒服的方嗎?”石頭依舊不太相信小花會什麼事都沒有。
小花像是想起什麼,默默地挽起袖子,舉起了左手,路燈的光線比較昏暗,石頭湊近才看清楚,小花的左手手腕的内測,貼着一塊創可貼。
她将創可貼揭掉,出現一道兩公分左右的口子,看起來像是被某種利器劃開所緻。
“怎...怎麼弄的?痛不痛?”石頭追問。
小花依舊搖搖頭。
一問三不知,石頭差點要抓狂了。
“那...那什麼時候發現這傷口的?”石頭耐下心來又問。
“今天晚上吃完飯,洗完碗之後發現的,”小花說,“不痛也不癢,可能是我洗菜闆和刀具的時候不小心劃傷的吧,也沒出皿,我就随便貼了塊創可貼。”
“你确定是洗碗時被刀具劃的?”石頭有點不太相信,但又找不出任何其他更說得通的理由。
小花又低着頭不說話了。
沉默了半晌才輕輕開口,“我想回家。”
小花有自己的家,還有自己的親媽,隻不過這個親媽不怎麼管她,也沒錢養她。
不但沒錢養她,她自己都快養不起自己。
這才把小花送到自己老公(大錘)身邊,好歹是在大城市裡面,希望能混出個人樣來。
不管小花這個家和這個媽再怎麼不濟,好歹也是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