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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鄙視

小農民要崛起 寶寶啊貝貝 2820 2024-01-31 01:14

  如果排除掉潮濕因素,夏冬的時候住在地下其實是非常舒服的。比如此時,無論白天是如何炙熱,但隻要有一來到地下,都會覺得似乎瞬間就換了一個世界。

  陳曦覺得,在這個沒有空調的時代,将來自己一定要建一個地下室,如此才能笑看烈日炎炎,笑看火風肆虐。

  跟着老二走了一圈,發現這個地下世界其實并不大,想來孟一發還有其它的居處。這不奇怪,俗話說狡兔三窟,若是孟一發連這些都不知道,顯然不會是一個合适的老大。

  以流民的出身,把這些人活着帶到現在,看起來孟一發還是多少有些能耐的。不過畢竟是流民出身,有其局限性,加上兩方信息的不對等,所以孟一發被他帶了節奏。

  開始的時候,他确實是打着讓孟一發護送他與她逃離、同時使人去通知許诤的想法,如此裡外安排,逃出生天的難度不大。但在他發現孟一發被自己帶了節奏後,陡然間他開始想要更多。

  人心總是不知足的,一個男人若沒有了野望,與鹹魚有什麼區别?

  在鳳鳴閣中時,雷華那高高在上、理所當然的态度對他的觸動很大,他不喜歡有人用這種态度面對他。因為他覺得,我不比任何人少長一隻手或是一隻眼。我想要平等,我努力争取平等,這不過分吧?

  若想要别人平等相看,沒有自己的勢力怎麼行?

  尊嚴從來都不是靠别人的憐憫得來的,而是得靠自己的雙手掙出來。

  更重要的是,陳家還那麼危險,雖然他能感受到許清菡的變化,但他估計将來她頂多就是不追究他罷了,想要讓她出手去幫助陳家?以目前來說,仍是不切實際。

  而且女人都是善變的。誰能保證逃離之後,她會不會生出新的想法?若真如此,到時候依靠誰呢?

  畢竟,他看過她的全身,他與她還有很多極為暧昧的、少兒不宜的觸碰。

  若是孟一發再聰明一些,他不會敢冒這個險。隻能老老實實的祈禱着許清菡不會變卦、不會翻臉。可偏偏孟一發上當了。這時候,他驚喜的發現,有一個天賜的良機擺在他的面前。

  如果他能掌握住這樣一支力量,會怎麼樣?

  這些土匪最擅長的是殺人,因為死亡永遠是解決問題最簡單粗暴的方式。

  在他生出這個想法時,他迅速的在心裡盤算了一番,最終決定要冒一次險,而且這也是一個值得冒的險,但他卻忽略了許清菡的感受。

  她生氣了,她真得生氣了。

  看來,女子無才便是德真的是一個亘古不變的真理,為什麼你要有意見?安安心心的跟在我後面,不好麼?

  我跟你說過的,我會護着你的啊。

  你說過的,你說聽我的。而且我總要為我的将來和我的家裡考慮,我又不是為你活着的。

  她睡在床上,背對着他。

  這是一個很小的房間,房間裡的陳設也極為簡單,一張小床,一張桌子,一把凳子,僅此而已。

  一盞油燈撲閃着發出微弱的光芒,間或會噼啪一聲,打擾着屋内的安靜。

  他跟老二寒暄了一會,原來老二叫孟二發,是孟一發的親弟弟。不過看起來不像的啊,孟二發精瘦,孟一發卻膀大腰圓。

  看來孟家兄弟的父母想發财想發瘋了,老大叫一發,老二叫二發……

  孟二發倒是很客氣,能滿足他的都滿足了。比如他要盆和熱水,因為女人總是要洗洗的。比如他還要了筆墨紙硯,他本沒有抱什麼希望,因為這群流民出身的土匪怎麼會有文房四寶呢?但出乎意料的是,過了一會,孟二發竟然真的全拿來了。

  不過都沾滿了灰塵,看起來塵封已久了。想必是之前打劫某家的時候,順手牽羊給一起帶來,但又沒人用,就此閑置了下來。

  孟二發走了,門關了起來。他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生着悶氣的許清菡,而後走到桌前默默磨着墨。

  然後他提起筆,在箋紙上寫了幾個字,端祥了一會後,他的臉有些紅。

  繁體字大多數都是會認卻不會寫,隻能寫一些簡單的、筆畫少的繁體字。而且寫慣了硬筆字,毛筆字寫得歪歪扭扭的,跟個鬼畫糊似得,連自己都不忍直視。

  其實雖然前世用得少,但好歹也不至于歪歪扭扭到不能見人的程度,純粹是因為他很多天都沒接觸過紙筆了,這是第一次用,而且還是毛筆,自然會不适應。

  他将字迹吹幹後,拿着箋紙爬上了床,然後嬉皮笑臉的與她面對面躺着,将箋紙鋪在了自己的臉上。

  許清菡骨碌着坐了起來,然後下了床。可她卻無路可去,隻得坐在那把唯一的凳子上,發着呆生着氣。

  她眼角的餘光終究是發現了陳曦寫得那行字,想了想後,她扭頭看去。然後嘴角抽搐了幾下。

  寫的是“你不是說會聽我的嗎?”

  這九個字裡,“會和聽”的繁體字陳曦不會寫,隻能用簡體字代替。雖然是簡化了的字,但結合前後,許清菡還是明白他寫得是什麼的。

  讓她嘴角抽搐的原因是,這字寫得有夠難看的。

  這就是仲兒口中的大才子?這麼簡單的字都不會寫,而且還寫得歪七扭八,怕是上過幾天私塾的孩童也不會如此不堪吧?

  怪不得先前她寫了好幾次,他才把一個“聽”字給認出來。倒是不是他有意的,而是他确實不認識。

  那雁丘詞哪來的?抄得呗,一個字都寫不好甚至不會寫的人,還敢抄這等詞,可真夠贻笑大方。

  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隻要是這個時代的人,沒有人不會将此奉為至理。對于讀書人,所有人都會有一種超乎尋常的尊敬。相對應的,對于目不識丁的山野村夫,而且還是一個打腫臉充胖子,拿别人的東西來裝自己的村夫,這被人鄙視和不齒也就難免了。

  畢竟這是個知識掌握在極少部分人手中的時代,大多數人終其一生都是連自己名字都不會寫的文盲。所以對于掌握知識的人來說,即使性子再平和,骨子裡的優越感仍是避免不了的。

  她也不能免俗。

  尤其是在這等才被他利用過的氣頭上,不生氣才怪呢,所以此時的她,開始深深的鄙視着、不齒着陳曦。

  因為這已不僅關乎在知識,也關乎到一個人的品性了。

  她沒有了回應他的心思,你要躺床上便躺着吧。她挪了挪凳子,然後趴在了桌子上,閉起了眼。

  陳曦摸了摸鼻子,苦笑了起來。饒是他再能算計,也算不到因為恨屋及烏,他因為這幾個字弄巧成拙了。

  他哪知道之前的自己成了一個大才子?

  不得不下了床,再次寫了起來,這一次寫得稍好些了。

  他拍着她的肩,她咬着牙呼了一口氣,恨恨的又看了一眼。

  這一次寫了兩行字,字數有些多。

  “我們和解吧。”

  “讓我告訴你原因,好嗎?”

  她不屑的嗤笑了一聲,然後一把奪過他手中的紙,扔在油燈上,燒掉了。

  之後她重新趴回到床子上,閉着眼不再理他。

  陳曦自然能聽出她嗤笑中的不屑之意,這是很傷人自尊的嗤笑。所以他愣愣了好一會,卻仍舊不明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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