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普通皇帝容易,當一個英主不容易。
史斌現在是深有體會。
因為所有人遇到疑難的案件,都會問你。
如果他們比你還高明,那就顯得你太廢物了。
尤其法制改革是史斌牽頭的,他那些後世先進理論,這幫飽學之士聞所未聞,隻知道好,卻不知道好在哪。
到底怎麼拿捏,才能保證百姓的人權,或是到底怎麼判決,才能不會出錯以緻被皇帝追責重罰,實在不易判斷。
所以最穩妥的辦法就是請示皇帝。
這樣既能解決案件,推進法制進程,還能讓官員因失誤而落罪。
這天,史斌正在皇宮研究用官之道。
這裡面的學問實在太過複雜。
用兵容易,公平就行了。
有功賞,有過罰,飯管夠,饷銀及時發,别克扣,他們就會說朝廷好。
用将也容易。
馬基雅維利也好,姜子牙、諸葛亮、李靖等人也好,都闡述過這方面知識。
史斌以前在學校圖書館也翻過,細節記不清,但大體方位搞準就行了。
馭大将施大恩,馭小将施小恩。
戰時别亂動次序,以免兵不知将,将不知兵。
到時沒法打仗。
不然将軍喊一句沖,老兵油子難免不服,你他媽的算個什麼東西?
憑什麼你說沖就沖,你怎麼不沖?
而不打仗的承平時代,必須調防。
不讓一個将,長期把控對他忠誠的兵。
不給他造反的機會。
用兵用将相對來說簡單。
而唯獨用官之道,太難了。
狄公教他的那些妙招,如洪鐘大呂一般振聾發聩。
賀樹寶這個将,算是用對了。
朝廷的賞銀不夠,那麼多兵賞不過來,隻能默許他按潛規則處事。
而這人也算要臉,自知貪的不少了,而且守夜人也沒動他,脫離齊黨投到武松麾下後,不貪了!
因為他明白,上次是有特殊事由,而且還有特殊環境。
現在再貪,那就是成心找死嫌命長了。
現在收手,說明會做人,以後還會得到提拔。
如果不收手,那麼到時守夜人定會新帳舊帳一起算。
賀将軍上道。
于是君臣相安無事。
但其它參與黨争的官員,互相傾軋,并且屁股也不幹淨,要怎麼處理呢?
不可能一次全殺光了事。
活總得有人幹。
短時間内提拔不出這麼有經驗的官員。
史斌無奈的發現,處理政務絕對不隻是一味的殺戮,而是要學會妥協。
這幫人,你再怎麼看他不順眼,也得用。
所以還是蓋世英雄曹操想的開啊。
唯才是舉。
不管人品,對我有用,我就重用。
劉邦更牛。
陳平你小子貪污?
那算他媽個屁事啊,不提一值好嗎?
把活給老子幹好就行。
一下子給陳平四萬斤銅,愛咋花咋花。
不問。
你愛貪不貪。
陳平六出奇計,幫主子陰各類對手,全部奏效。
最後劉邦當了皇帝。
陳平當了丞相。
皆大歡喜。
你爽我爽大家爽。
而崇祯那樣用官就不高明,他有着極高的道德潔癖,人品不好的一律重罰。
但明朝末年,人品不好的人渣遍地都是。
史斌正思索用官之道呢,太監總管連夜送來機密呈文。
“深夜打擾皇上,奴才該死!
”
總管托着案件跪下了。
“起來吧,準又是新案件,這幫大臣不知道怎麼處理了,才深夜呈送,不怪你。
你下去吧。
”
太監總管走了。
臨走前,讓皇上保重龍體,早點休息。
這位老太監伺候過好幾代皇帝,都是那種沒能力,卻狂妄自大,傲慢無禮之人,從來沒人把他當人看,隻當奴才使喚。
而史斌這個打仗極猛,殺惡人如殺狗,殺人如麻,雙手沾滿鮮皿的鐵腕皇帝,竟然對下人們都很好。
即使沒當親人對待,至少也從不過分苛責。
有一次端飯,第一次伺候新主人,有點緊張,再加上歲數大,把湯灑了一點。
這要換成呂氏皇帝,四十鞭子逃不掉了。
這位老太監跪下求饒:“老奴該死,這就去領受四十鞭子。
”
史斌卻和顔悅色的說:“些許小事,不要這般當真,你下去休息吧。
”
老太監簡單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更讓他震驚的是,史斌當皇帝後,皇宮裡女人争寵的戲碼,在他這裡竟然絕迹。
他那幾個美人都挺謙讓的,彼此從不内鬥。
對宮女和太監也都不過分為難。
“唉,真是個好皇帝,大離朝的臣民何其幸甚。
隻是皇上每天處理的事務太多,可别把他累壞呀。
億萬臣民還仰仗着他呢。
”
他走出很遠,還在擔心皇帝累壞身體。
而史斌的思緒仍然落在卷宗上,沒有心思喝茶。
更沒胃口吃東西。
這個案子,或是說這類案子,那是相當的棘手啊。
曆朝曆代都發生過!
盧員外家的三歲小女兒,長的粉妝玉琢,天真可愛,是個标準的小美人胚子。
這樣的美人,自是人販子這個畜生群體的首選。
這幫人渣也不是什麼孩子都偷。
那種癡呆的,憨傻的,長的巨醜的,不好出手的,他們就不偷。
而專偷那種可愛的。
男孩偷了,賣給缺兒子的家庭,或是幹脆賣給江洋大盜,幫助他們培養小強盜。
更有甚者,砍斷手腿,弄瞎眼睛,喂了啞藥,讓他們乞讨去,利用人民的同情心騙錢。
女孩的結局更慘。
幾乎不會有人買女孩。
除非青樓!
要麼就是一群最該死的奸商!
瘦馬商人!
這幫人眼裡隻認錢。
以前災荒年月,他們賣女人,把他們稱作兩腳羊,賣給各類大盜,或是沒糧食吃的小型流寇團夥。
把人當糧食用。
心真是壞透了!
比孫二娘那種爛人還該死!
守夜人一旦逮到這種人,向來是往死裡殺!
他們積累了豐富的與守夜人鬥争的經驗,手段越來越隐秘了。
而到了承平年月,他們就低價收漂亮女孩子。
然後教以歌舞,為了讓她們保持好身材,強迫她們不許吃飽。
因為越瘦,越顯得苗條。
越能賣個好價錢。
等女孩長到十三四歲,就可以賣到王公貴族家中做舞伎,容貌好的,甚至可以賣到上千金。
而如果到了十五六歲還是沒能賣出去,那就直接高價賣到青樓了。
這次的案件苦主,盧員外,雖然有個員外郎的頭銜,但家中非常貧困,早已在很多年前就敗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