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皇後聽完這個案子,想了想,發表了自己的想法:
“皇上,這樣的案子,是不是得功過相抵?既要獎勵那人救死扶傷,又要懲罰他的偷竊行為?”
花木蘭隻會打仗,不懂民政和法律,于是靜靜地傾聽。
阿翎說:“這案子真讓人頭疼,總不能先獎勵完,再把他以偷竊罪關起來吧。”
李師師說:“這案子不好判,估計經過層層上報,全國的老百姓都知道這事了,都豎着脖子等着皇上裁決此案呢。”
……
大理寺。
皇帝公開審理了此案。
像皇帝這類日理萬機的人,是不可能關注朝廷運轉的每一個細節的。
他能親自主審此案,足以說明他對這個案子是何等的重視。
也能從側面說明這個新皇帝,是有多關注國計民生。
隻要和老百姓有關的事,在他眼裡,就沒有小事。
罪人跪在堂下,戴着大枷。
他都沒想到自己會被抓,更沒想到自己這事竟然會驚動皇帝。
他非常害怕:萬一皇上殺我立威怎麼辦?
心裡不停的懊悔,壞了,這回我可是成了示衆材料了。皇帝可以借我的腦袋,警告天底下所有偷東西的人……皇上再怎麼勤政愛民,恐怕也不會饒我……唉……
他心頭亂撞,心亂如麻,不敢看台上那幫大人,更不敢看皇帝。于是低着頭,從後面看,就跟沒腦袋的似的。
很多人也在竊竊私語:“看哪,這家夥這回腦袋保不住了,都驚動皇帝了。”
聽着這些話,他更害怕了,臉色煞白,連哭的勇氣都吓沒了。
原告見皇帝如此重視這事,心裡有預期,覺得自己能勝。
他們父子二人早就合謀多次了。
就說是這薛某把老人撞倒的,然後才送到郎中那裡。
這樣一來,郎中給老人救命的那六兩銀子,也可以讓這薛某來出。
這回的訴狀,寫的比以往都狠。
“薛某撞了小人的父親,把老人送到郎中那裡,又起了賊心,偷了他身上的所有銀兩……後被本縣捕頭尋回,又将薛某緝拿歸案……現在小人請求皇上根據《大離律》以偷竊罪,判處薛某五年刑期,刺配三千裡。并賠償小人老父的醫藥費六兩銀子。”
他們父子對望一眼,一臉得意。
他這起訴狀,寫的特别長,念了好久。
案子這麼簡單,他們卻放了一堆廢屁,猛誇大離朝皇帝聖明,官員清廉,以為這樣一來,就可以讓他們判決自己一方勝訴。
人一狂,一貪,就要壞事。
一得意忘形,就容易翻船。
他隻聽說過守夜人鋤強扶弱,行俠仗義,卻不知道守夜人的情報網有多先進。
被告薛某據理力争:“皇上明鑒!小人臨時起意,偷老人身上的錢是真,但老人真不是小人撞的!小人真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老子的兒子名叫江大德。
他老爹給他起名時,想起人家起名都遵循缺啥補啥的原則,比如缺水就補水,缺金就補金。
于是給他起了這名,希望他大有道德。
但他自己就是個缺德貨,把兒子也教育的相當缺德。
看來這名字算是白取了。
兒子惡毒,老爹更惡毒,他揚了揚花白胡子,說的那話,比唱的還好聽:
“老朽活到這把年紀,平生沒做到一件虧心事!老朽敢對着洛水發誓!就是他撞的!如果不是他撞的,他為什麼心虛,要把小老兒送到郎中那裡醫治?小老兒父子所說的話,沒有半分虛假!若有半個字是假的,我們父子天打五雷轟!”